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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外出如厕摔伤,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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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外出如厕摔伤,属于工伤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家食品厂的工人,因为厂区内无厕所,平时工人上厕所都到厂外的公厕。今年7月初的一天,我在工作时间外出上厕所时摔伤,造成右腿胫骨骨折。我住院治疗37天,厂里仅支付了医疗费2000元便再不支付。我要求厂里继续支付相关费用,厂里却认为上厕所是个人生理需要,与从事的工作无关,且是去厂外厕所途中摔伤,属自己活动期间,不是在工作中及工作场所内遭受伤害,不是工伤,单位不应对此承担责任。请问,职工在厂外上厕所时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读者冬平冬平同志: 
职员在工作期间上厕所是合理的生理需求,不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不可分,有内在的联系,还应成为工作区域的一个延伸。《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工伤的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你在工作期间上厕所遭受人身损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单位应承担责任。律师明轩曹萌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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