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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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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和原告的诉状时,你可能会非常的郁闷,也可能会有些恼怒。但请你务必要冷静下来,你现在要作的是如何应诉,更好的解决问题,更好的避免、减少损失。
   
    1
、咨询律师,深入认识案件。

    通常情况下,原告在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理由均已表明了其所主张的事实根据和法律理由。你所需要作的是将案件有关的事实向律师讲清楚,并向律师提示你所掌所掌握的案件有关的证据。律师经过事实和有关证据的法律分析,一般会告诉你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1)如果对方的主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律理由又并无不当。那么就应当尽量的争取调解、或和解。
   
2)如果对方的主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法律理由方面有明显不足的,就应当积极准备证据和法律依据、充分陈述对自己有利的法律理由,争取胜诉。(此时,应当根据案件涉及的标的额及相关因素,考虑聘请一位认真负责的律师代理应诉。)
   
3)如果对方的主张,几乎没月证据支持,或者在法律方面根本没有正当理由。(这种情况是非常少见的)。

    2、答辩

    在接到应诉通知及诉状后,你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依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答辩是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而不是义务,被告可以选择不提交答辩状。
在答辩期间,你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如果你认为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没有审理该案的管辖权,或者你们之间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要注意,过期无效。

    3、准备和提交证据
   
尽管法律规定了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但是从维护自身权益的原则出发,你还应当尽可能的作最充分的证据准备。
   
法官是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有关的证据来了解案件事实的,但是人民法院确认有争议的案件事实只能通过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认证。
   
按照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会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如果你准备好证据后,必须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法庭提交。如果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的,一定要及时向法庭提出延期举证申请。否则,期限过后你所提交的证据人民法院就不组织质证,就不能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提交证据时,您还需要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要求对提交的证据进行编码,并提交证据目录,说明证据欲证明的事实。

    4、开庭审理
    按照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各方当事人。庭审中,法院会要求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相关的事实与理由;同时也会要求被告提出答辩。然后,会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示证和质证。同时,对于案件有关的事实法庭会对各方提出询问,当事人在法庭的同意下,也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进行提问。

    法庭调查结束后,由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如果案件不涉及鉴定,或者需要进一步开庭调查的情况。一般一次开庭后,就可以等待判决了。

    5、鉴定
如果案件涉及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如工程造价、会计核算、价格评估等等。你可能就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鉴定。申请鉴定,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鉴定申请书),并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鉴定机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也有地方采用当事人抓阄的方式来确定鉴定机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依据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的鉴定结论,一般都可以做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如果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提出实质性的异议并提供充份证据证明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6、调解、和解与撤诉
   
对于民事案件,法院一般会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然,调解是以自愿为基础的;如果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愿调解,或者双方意见差距较大难以调解的,法院也不会强求当事人进行调解。
   
案件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不通过法庭进行和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依此出具民事调解书。当然也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后,由原告撤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做为原告随时可以要求撤诉。一般情况下,只要撤诉不损及国家和第三人利益,法院一般情况下都会同意当事人的撤诉申请。撤诉必须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方式作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口头提出,同时由人民法院记明笔录。最终,撤诉需要由人民法院下达准予撤诉的裁定,方才真正的终结案件的审理。

    7、等待判决
   
一审开庭审理后,一般情况下就可以等待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了。判决下达后,是否上诉,以及上诉后的有关问题,请看本网站诉讼指引之上诉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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