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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终止时,商标权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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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终止时,商标权如何处理。
 
 

添加时间:[ 2006-11-8 21:42:17 ] 浏览次数:[ 461 ]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结。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应属清算之列。因此,在清算中,清算组织可以对原企业的注册商标进行转让或申请注销。
      清算活动结束,该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终止。原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情况上报商标局,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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