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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对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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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对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答复
 
 

添加时间:[ 2006-10-24 21:08:59 ] 浏览次数:[ 169 ]
 

 

 

工商企字〔2002〕第266号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变更登记有关问题的请示》(粤工商企字〔2002〕30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PentelTechno-logiesLimited在注册地依据所在地法律清算并注销后,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发起人持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由该发起人的出资人承继。此种情况,不视为发起人股份转让。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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