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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用维修资金时按什么原则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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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用维修资金时按什么原则分摊费用?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须进行维修工程的,属人为损坏的,有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使用维修资金。其他按照受益人(业主)原则分摊使用维修资金。

 

    如业主维修资金不足首次归集额的30%时,业委会应提议续筹。筹集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按业主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分摊,由业主直接交存到经办行,计入业委会账户和业主明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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