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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工程量发生争议的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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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工程量发生争议的如何确定?
 
 

 


      1、确认工程量第一依据是合同中约定的对工程量确认依据,合同中订有工程量确认条款的,依其约定。

      2、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通过上述方式不能确定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通常经过双方签字或监理认可的关于工程量变更、工程量确认的文件,均能作为计算工程量的依据。

      3、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会议纪要、工程检验记录、来往电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工程通知资料等 。如没有书面文件可以确认已经发生变化的工程量的,如果可以证明是基于发包人的要求而发生的设计变更,也可以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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