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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款348万 小职员咬出保险监管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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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公款348万 小职员咬出保险监管软肋
 
 
 

  平果县一保险公司的小职员黄小红,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仅侵吞了公款348.8万多元,还以高息引诱,收取客户资金达221万元。她侵吞的手段中,利用财务“冲正”,重复提取投保客户满期金919次;偷改原投保人信息,以退保、减保名义,提取现金共84笔。她罕见的犯罪手段,暴露出的问题让人深思。

  案发:客户咨询曝出保险内贼

  今年31岁的黄小红,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果支公司(以下简称人寿平果支公司)的聘用制合同工。她落网缘于一名客户的业务咨询。

  去年4月份,一名客户找到人寿平果支公司副经理王某,想继续购买“国寿鸿泰分红险”,原因是“利息高,每个月都得分红”。王某立刻有了疑问:这种险一年只分红一次,怎么可能每个月都有分红?可这名客户说,他买了这种险,真的每月都得分红。

  为了弄个究竟,王某把这名客户的保费发票号码输入电脑查询,发现公司根本没有该业务。经查,这笔业务的经办人是黄小红。

  按照办理流程,“国寿鸿泰分红险”由人寿平果支公司委托银行代办,每年2月到11月一般由银行办理,只在年初和年末,公司才自行对客户办理。黄小红办理的这笔保险,恰巧不在公司对外办理时段,这些款是不可能录入公司财务的。

  王某立即将情况汇报给公司经理李某,并由支公司报告给人寿分公司。分公司马上委派纪检人员下来调查。经过找黄小红谈话,她承认了私自收取保费的事实。此外,公司发现经她手购买该保险的还有其他客户。

  经初步调查,黄小红先后向12户客户收取“国寿鸿泰分红险”保费35万元不入账。人寿平果支公司责令黄小红把钱全部退还给客户,并在2006年11月16日向平果县人民检察院报了案。

  手段:财务“冲正”,反复冒领保险满期金

  接到报案后,平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贪污罪,对黄小红立案侦查,并在2006年11月24日决定对她刑事拘留。在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的指挥下,调查由外向内逐渐指向黄小红。

  平果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首先发现,人寿平果支公司保险业务的电脑系统资料被人动了手脚,很多保险客户被人用财务手段“冲正”:即不少已付清保费的客户,保险合同明明已失效,但又被人在电脑上激活,已付给客户的保险满期金,重新变成还没付费的状态。这些失效的保险,被人反反复复“冲正”,一笔笔“满期金”也被人多次重复领取,有的一笔款就被重复领了9次。

  据平果县检察院查实,在2003年5月14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满期金”被人重复领取的次数高达919笔,人寿平果支公司被人冒领了保险费共122.8万多元。

  是谁领走了这些钱,谁在电脑上动了手脚呢?反贪局的办案人员找到了16名领取这些“满期金”的人。他们均反映,是黄小红要求帮领钱的,黄小红打印出付费收据,16人先后帮她拿收据到人寿平果支公司的付费岗领取现金支票,再以委托代领人身份,到银行共领取了“满期金”122.8万多元。这些钱他们都全部交给了黄小红。

  在铁证面前,黄小红对侵吞这122.8万多元供认不讳。主办检察官发现,黄小红这个人遇事“很沉着冷静”,对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只字不说,眼珠却飞快翻转。黄小红还在隐瞒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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