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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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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

 

单位的工作人员致人损害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侵权,单位有没有责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特别规定。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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