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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能否继承及如何计算继承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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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能否继承及如何计算继承额?
 
 
 
   75.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帐户能否继承及如何计算继承额?
   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
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116号)规定,职工在职死亡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可以继承。具体为:
   (1)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
   (2)离退休人员死亡的,继承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继承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其余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编辑张早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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