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事故 >> 医疗纠纷案例 >> 骨科纠纷 >> 文章正文
医院误诊被判赔10万元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医院误诊被判赔10万元
 
 

 

 

  本报讯 明明是脚部骨折,却被医院误诊为“软组织挫伤”,耽误了正常治疗,合肥市一名建筑工人梁某状告某医院要求赔偿。日前,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判决某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2770元。

  2002年12月10日晚,梁某在工地施工时,不小心从高处摔下,双足同时跌伤。意外发生后,梁某被紧急送往合肥市某医院急诊科治疗,经该院摄片检查后,诊断为“双足软组织挫伤”,开了些口服药物进行治疗。事隔半年,梁某的右脚还是经常疼痛,甚至导致行动不便,于是到另一家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右距骨坏死。2003年12月8日,梁某在原就诊医院复诊时被诊断为右距骨陈旧性骨折。这个时候,他意识到是医院的失误让自己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右脚踝关节落下功能障碍。梁某愤而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

  诉讼过程中,原被告双方都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后经省级医学会鉴定认为,梁某病例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法院认为,医院在接诊后,没有对梁某骨折的情况作出正确诊断,存在误诊,对造成原告人身损害的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