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 刑事案例 >> 文章正文
原北京市驻澳门京澳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季良受贿大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原北京市驻澳门京澳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季良受贿大案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3
 
原北京市驻澳门京澳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季良受贿大案       
原北京市驻澳门京澳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季良受贿大案
]
 原北京市驻澳门京澳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季良受贿大案

案情概要

  北京市驻澳门的京澳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季良在京澳公司任职期间,独揽公司贸易业务和财务大权,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88万余元财物,致使高达1.18亿元人民币的巨额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终审判处蔡季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拖欠巨额贷款

  1999年6月,北京市有关部门收到多封来自澳门外资银行的书面告知函,称北京驻澳门的京澳有限公司拖欠澳门银行巨额贷款,要求给予答复。
  京澳公司由北京市经贸委于1981年出资50万元在澳门成立,是北京市政府设在澳门的“经贸窗口公司”。其业务除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对外投资外,主要是开展短期信用贷款业务。
  接到告知函后,1999年8月至2000年2月,北京市审计局对京澳有限公司的资产作了审计评估,并对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季良在1994年至1999年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进行了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1999年3月,银行对所有短期信用贷款额度(T/R)业务全部停贷,这下,京澳公司多年积累的问题就全部显现了出来。原来,这几年,京澳公司的大量T/R业务都没有按规范操作,客户手中的大部分贷款并没有在规定的3个月之内还清,而京澳公司为了继续开展T/R业务,便掩盖客户不能还贷的真相,在6家银行中相互循环开取信用证,即在B银行贷新款偿还在A银行的旧贷款,三个月快到期时,又在C银行贷新款以偿还在B银行的贷款及利息。这样,大量资金留在客户手中,而客户不能及时还款的真相被一笔笔“贷款——收取手续费——还款——再贷款”的表面繁荣景象所掩盖。京澳公司对客户手中的贷款又缺少有效的监控,致使大量的贷款逾期不能收回。截止到1999年6月,欠款总额已达1.93亿港元,而这些欠款的公司大多严重亏损甚至倒闭、注销,这便意味着绝大部分欠款已经打了水漂,而这个债务窟窿就必须由北京市政府出资来堵上。

成立专案小组

审计结果很快报到了北京市委、市政府。2000年5月16日,北京市市委书记办公会决定:由市纪委介入,调查京澳公司的经济问题。
很快,由北京市纪委、市审计局、市城市开发集团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专案组对京澳公司的问题开始进行调查。
  经过初查,专案组发现,在1.93亿港元的T/R欠款中,京澳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蔡季良直接审批的就达1.5亿港元。
  欠款最多的是1995年成立,由蔡季良任董事长、马天洗为总经理的京澳公司的子公司——欧陆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其资金大部分是京澳公司以T/R贷款的方式提供的,欠款本息达8700多万港元。因资不抵债,欧陆公司已被工商局注销,马天洗有重大责任。
  令人不解的是,面对这么多客户手中大笔贷款不能及时还清的状况,京澳公司不仅没有采取有效催款措施,反而还继续为这些客户开具T/R信用证。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别的文章?
  经北京市委常委会同意,专案组于2000年6月20日对蔡、马二人实施“两规”。

兵分三路调查

  尽管对被“两规”毫无防备,但面对京澳公司亏损的天文数字,蔡季良称:“我们对澳门这几年来经济衰退的认识不足,对市场运作不规范和国内的三角债问题缺乏预见和防范,致使部分T/R贷款难以回收,成了呆账。”作为京澳公司主管业务的领导,蔡季良表示他本来就是一个外贸行业的门外汉,没有在内地商贸企业、工厂中搞过管理的经历,更没有任何外贸业务的知识。他称较大的T/R开证业务项目,都是经董事会讨论决定的,是在公司各负责人支持下和员工参与下进行的。同时,蔡季良还表示,“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无论有多少客观原因
,我都是有很大责任的……”企图以此避重就轻。同时,面对欧陆公司经营了3年多的时间占用了8700多万港元信用证贷款还不上,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的事实,早有打算的蔡季良推称所有这些都是因服装生意季节性很强,容易造成积压,短期还款很困难,只好贷款顶旧账,所以窟窿越弄越大,占用的贷款越来越多。
  面对这种情况,专案组决定,先从欧陆公司的进出货款入手查。于是兵分三路,分赴中山、大连、兰州三地调查欧陆公司出入货款情况。
10天后,调查人员返回北京。兰州一组了解到马天洗曾让一个代销服装店老板将欧陆公司少量货款通过邮政储蓄划拨到他个人的账户上。中山一组则获得了欧陆公司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被国税局罚过款的重要线索,并发现该公司在与其它公司的倒账过程中,曾有过多次提取现金的情况。
  调查表明,马天洗的欧陆公司及同样由蔡季良任董事长、马天洗任副董事长、唐某任总经理的中山京澳公司曾多次以“货款”或“欠款”名义向广东一些企业开过多笔汇票,之后又被转往他处,再打回欧陆和中山京澳公司。在这过程中曾被提取现金。这些倒账行为的动机是什么?那些资金最后究竟落入了谁的手中?

真相浮出水面

  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先从欧陆公司的进出货款入手调查。 随后,在专案组掌握了大量诸如欧陆公司从广州润茂兴商贸公司、众宝贸易等5家公司取得21张增值税发票(其中19张系虚开),总额173万余元等事实的情况下,马天洗交代了犯罪事实。马天洗说,欧陆公司除了利用信用证贷款经营服装以外,主要的“业务”就是为京澳公司开展T/R业务循环倒证制造虚假的进货、出货合同并进行倒账。由于服装生意一直不景气,贷款逾期还不上,加上许多为贷款而签订的合同本来就是子虚乌有,根本没有利润,还要加上高额的利息及手续费,窟窿越来越大。于是马天洗向蔡季良诉苦,蔡说他脑筋不灵活,并介绍了一些朋友即那几家开票公司的人给他认识。他通过这些人倒了很多次账,并陆陆续续开过多张假增值税发票。欧陆公司事实上成了京澳公司用来制造虚假合同以循环开具T/R信用证倒账的公司。马天洗还交代,在资金周转过程中,那些“朋友”都曾经提取过现金作为回扣,自己也曾提取了大量现金,除了自己挥霍以外,很多都给了蔡季良。
  对于马天洗交代的事实,蔡季良一口否认,并死死咬定自己从来没有接受过马天洗的任何钱物。

铁证如山

  为弄清事实真相,专案组人员专门到京澳公司进行调查。
  蔡季良在京澳公司的4年多时间里,很少和员工们交往,公司里很少能见到他的身影。由于他经常独来独往,行踪诡秘,公司员工们都在背地里称他为“独行侠”。
  由于贸易业务都是他一人主管,许多T/R业务及投资项目大都是他一人说了算,事后再和其他领导打个招呼。
  在蔡季良的办公室里,调查人员发现了多家银行的信用卡,另外还发现了一个神秘的笔记本。这个本子上出现的许多数字和拼音符号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
  经过仔细推敲、分析,调查人员认为,这些数字和符号很可能与蔡季良收受贿赂有关。
  此时,一条新线索又出现了。调查人员发现,在每月的一个固定日子里,蔡季良的一张信用卡中都会悄悄增加7500元人民币,即使是在蔡被“两规”的这段时间里,这项钱款也仍然连续不断地汇入这个账户。
  通过调查,调查人员终于摸清这是蔡季良在中山市雍景园购置的一处房产的出租收入。据了解,这处房产价值75万元人民币。
面对这些,蔡季良的头上开始冒汗。他的防线一道道被突破,笔记本上的密码被一个个破译。

乱开信用证明

  专案组查明,蔡季良担任京澳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之后,该公司的贸易业务、财务大权以及T/R业务及其他重大投资项目都由他一个人拍板。蔡季良没和任何人商量就将京澳公司的授信额度由一家银行的0.9亿港币增加到6家银行的2.6亿港币,并与公司原来的大部分客户终止了T/R业务往来。随后,他通过私人关系发展了广东中山、福建泉州等地的20余家新客户。这些客户大部分是私营企业,对这些公司的资信情况,蔡季良从不认真了解,又没有安排足够的人力参与、监督资金的管理,致使流入这些客户手中的资金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
不能按期收回。为了归还前期贷款,继续从事T/R短期贷款业务,也为了掩盖客户手中的资金不能及时归还的事实,京澳公司就采取伪造附随单据和文件的做法,编造假合同,假贸易,在6家银行中相互循环开取信用证,借新贷还旧贷。1995年10月到事发期间,京澳公司循环开取的信用证共125笔,金额高达4.42亿港币,其中由蔡季良个人直接运作的就有3.93亿港币。
  另外,仅从1996年至1998年,蔡就多次拿着客户们提供的“调研费”、“车马费”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泰国等地“考察”,其中澳大利亚一国他就前后去过6次。而据检察机关指控,蔡季良以开信用证为由,先后多次收取索要财物达百万元左右。
受到严惩

  2002年3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蔡季良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认定蔡季良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使人民币1.18亿元的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并为此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折合人民币88万余元,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结果,蔡季良提出了上诉。2002年12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经过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蔡季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点  评

  这个当年北京十三陵水库技术革新小组的主要成员、北京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一个靠兢兢业业工作从一名普通干部走上市水利局常务副局长领导岗位的“能人”,就这样在55岁被派往澳门工作后,改写了自己的人生。
  人们普遍认为,蔡季良的悲剧结局,有客观上的原因,但更多的是他主观上的因素。他最大的弱点是贪婪。在澳门工作期间,他仅工资收入就有100多万元港币,这对普通百姓而言已是一个天文数字,然而蔡季良却并不满足。
  蔡季良的悲剧从另一个侧面警示人们,国企“一把手”权力的失控,必然导致其私欲的恶性膨胀,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是我们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
资料来源

   检察日报、京华时报、千龙新闻网
 
编辑张早刚律师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提前下班出交通事故是否..
·房屋增值部分是否应视为..
·协议离婚一年后反悔要求..
·武汉律师,有限责任公司..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武汉律师张早刚代理原告..
·车上人员和第三人转化问..
·武汉律师-最高人民法院..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
·本案“股东”内部转让份..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联盟网站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