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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发起“超市背景音乐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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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发起“超市背景音乐第一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5-14 11:43:15
 

继因卡拉OK版权费纠纷而将KTV商家告上法庭后,音著协又掀起了新一轮维权活动,57,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公司石景山金顶街超市因播放背景音乐遭音著协起诉,同样的理由,天津两卖场也于近日受到版权局调查。对此音著协称,将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维权活动,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索赔的数额将按商场的面积而定。

  
音著协在诉状中表示,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在没有征得其许可,没有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在超市里使用音乐作品《烛光里的妈妈》乐曲作为场所的背景音乐,侵犯了其管理的著作权,要求赔偿1.65万元。目前该案已被北京市一中院受理。

音著协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商场侵犯的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表演权。表演权既包括真人表演,也包括机械表演。而机械表演,指的是用设备播放音乐等行为。商场公开播放背景音乐侵犯的就是著作权人的机械表演权。 作为内地目前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的权利来自著作权人的授权,很多著作权人通过签约入会等形式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维权。

  与对卡拉OK版权收费有所不同,由于背景音乐只是涉及音乐著作表演权,故负责收取使用费是音著协而不包括音像协。而同样使用背景音乐,音著协对于不同行业的收费标准也不一样。音著协认为,由于歌舞厅、卡拉OK歌厅必须依靠播放音乐来经营揽客,而超市和商场则仅是为了美化经营环境,故而对超市的收费标准理应比对卡拉OK歌厅要低得多。

据悉,同音著协签订背景音乐使用许可协议的商业企业已逾千家,其中包括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家乐福、沃尔玛等商场、超市以及麦当劳、肯德基等连锁餐厅,一些航空公司也已为飞机客舱背景音乐定期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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