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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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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用于非农业建设
 
 

 

 

      根据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只有以下几种例外情况可使用集体土地:
      1、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2、
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向有关机关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涉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向有关机关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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